叫了20多年的“通俗唱法”突然改成“流行唱法”,这是本届青歌赛最受关注的变化,在我们看来,“流行”和“通俗”用在歌曲上似乎无太大区别,通俗已经用惯了,便已经认可和接受了这个词.而在全国最具权威的歌唱大赛上,“通俗”变“流行”的意义似乎远不止于此。
在最具权威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关于“流行歌曲”的解释为:在一定范围内被广大观众广泛传唱的歌曲;“通俗歌曲”的解释为:指内容通俗、形式简单、曲调流畅,易于在大众中普及的歌曲。两相比较,的确“流行”比“通俗”来得更高档一点,把流行歌曲称为“通俗”,便和“下里巴人”、上不了台面有了瓜葛,因为它被定性为“俗”的。这样的轻蔑大概要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港台歌曲开始流入内地,它因旋律清新而被广泛喜爱、接受。这样的歌曲形式,一开始便被音乐权威称作靡靡之音,而后来即使作为一种音乐形式进入青歌赛,也被定名为“通俗唱法”,不难看出确实是一种不情愿的认可。正像大赛宣传策划江小鱼所说的,“通俗二字是一个历史的产物……这次改名来之不易,说明"流行"终于被央视承认了。”
当然,我们流行音乐的发展,不是改改名称就能跨出一大步的,它的良性发展,在注重流行的同时,还要避免低俗之风,我想这才是给流行音乐“正名”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