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炮也能涉及公德问题?没错,春节放炮可以,但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地乱放确实是一种不讲公德问题!不信你看2月13日《郑州晚报》的整版报道:在最近网友通过网络评选出的过年最不雅行为中,“乱放鞭炮”位列榜首……(来源:搜狐社区)
何谓“最不雅”?我认为,说白了就是最不文明、最不道德、最不讲公德!看看我们身边,有在马路中央燃放炮弹型礼花的,有在楼道路燃放震天雷的,有一过晚上十点钟就开始“狂放”烟花爆竹的;再看看伤情,有铁皮房顶被炸破的,有过路者面部被炸伤的,有眼睛被炸丧失光感的……2月13日的《大河报》上的三则报道更是触目惊心:来自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数字显示,从6日0时(除夕夜)到11日0时共接诊鞭炮炸伤309人次,是去年同期的3倍。种种情况,令人唏嘘,不一而足。
在过年最不雅行为评选中,“乱放鞭炮”为何会位列榜首?想必这是因为许多网友和我有着同样的感受,那就是不堪其扰。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内,年三十到大年初六,每晚过了9点后就有人在楼下“狂放”烟花爆竹,有小区内汽车被炸伤的,有住户家玻璃被炸烂的,震天的巨响更是把我家年仅8个月的孩子一次次从梦中吓醒、甚至哇哇乱哭,为此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下楼劝说他们“去广场上放”,有听劝者换换地方、有些人对劝告却很是反感——他们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实际上,小区物业年前已在各单元显目位置贴出公告:小区广场是唯一的烟花爆竹燃放点)“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过年不放炮、气氛不热闹”……确实,放炮能够增加不少的节日气氛,而这恐怕也正是郑州市从去年开始“禁改限”的主要原因。但是,政府允许放炮不等于允许无时间和地点限制的乱放炮。
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在我国现代社会中,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而乱放炮既不文明又不礼貌,同时也不属于助人为乐、爱护公物的范畴,更谈不上保护环境。就此看来,乱放炮实际上就是一种“只顾自家娱乐、不顾别人感受”的不讲道德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缺乏公德心和责任心的做法。
最后,希望广大网友的呼声和媒体关于烟花爆竹事故的海量报道能够引起部分公德心缺乏者的重视,就算是为自己和别人的安全考虑,也不要再乱放炮了,别因自己的一时痛快而伤害别人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