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称是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读博士网友近日在网上发帖,指名道姓称遭到导师虐待。网文称,该导师不仅忽悠侮辱学生,更经常对学生体罚打骂,甚至飞脚踹过所带的两名男硕士研究生,有的女生被训导到晚上不敢回寝室睡觉,还有的女生顶不住晕倒。由于帖子内容均以当事人真实姓名叙述,所描述的遭遇离奇,顿时在网上成为热门话题。
如此贴文到底是曝光还是报私仇,是反映真相还是网络媒体的炒作,作为看客的我们无从知晓,但利用博导虐女生这样的内容来成为热门话题,这种做法的目的就是吸引网友来充当“道德法官”,但当事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民”也将应运而生。
天涯论坛一位叫yolandusa的网友曾发帖说:“网络的力量是可怕的,事实到底怎样,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只有当事人及家属才知道。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的姓名、地址、电话,是否做得对呢?想到如果个人信息都可以被人轻易暴露在网络中,我不寒而栗。如此透明没有隐私保障的世界,这种所谓的追讨公平和正义就是你们所渴望的吗?”
通过BBS,突发性事件得到迅速传播,但同时,网民的从众心理、非理性观念也容易通过BBS扩散。网上的舆论容易导致网民在网下采取行动,网民自发参与调查,可能导致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由于发帖人的真实身份是隐秘的,因此缺乏权威,一些不真实的言论会给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网友理性的观点、舆论的重压或许能促成当事人反思其行为,让事件的发现朝良性转化,最终得到妥善解决。那么,网友实际上是充当了一回“道德法官”的角色,但网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评论,理性、积极、健康的态度必须占主流。只会一味地宣泄个人感情,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民”。
网络的诞生给了人们更多的自由空间,似乎你只要有了一个神神秘秘的网名,就可以纵情在各种BBS、论坛上大放厥词。但是今天的网络实际上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实质的自由。一种为所欲为言所欲言的自由放任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你可以这样做,别人同样可以这样做来倾犯你的自由,你也就变得不自由了。自由应该是有责任约束和制度规范的。
网络媒体有着更广阔的言说的空间,可是这种空间正在被滥用。
网络暴民,他们也许有点可悲,可是助纣为虐的网媒却不仅可悲,而且可怕。